po18小說 > 玄幻小說 > 逍遙小地主 > 第244章 所有人都瘋了

    李治得意之下,還把剛摳下來的玉米粒直接扔進了嘴裡當松子似的嚼了起來,驚的旁邊的宦官面無人色。

    這可是還沒有試吃過的玉米啊,萬一這玉米有毒可咋辦。

    皇帝對著內侍擺了擺手,「無妨,這玉米其實朕都吃了好幾次了,前幾天還在李卿的府上吃過一次呢。」一邊說,他一邊笑著著額頭冒汗的李逍,還對內侍以及李績等幾位宰相介紹起玉米的吃法來。

    「朕跟你們說啊,李卿可是烹飪高手,這祥瑞玉米啊,到了李卿的手裡啊,可是吃法多變,十樣多樣還不帶重複。這還沒完全長老的時候,可以燉湯喝,也可以直接蒸煮著吃,朕就喜歡吃蒸的。」

    「新摘下來的嫩玉米,但不要太嫩也不要太老,直接放鍋里蒸,蒸胡之後就那樣拿在手裡,咬一口就十多粒玉米在嘴,軟糯鮮甜,甚至連那玉米棒芯都可以嚼碎了吃掉。」

    「也可以把這還嫩的玉米粒脫下來炒菜,香、甜,口味極佳。」

    ·······

    李逍看著李治得意洋洋的跟百官臣僚們吹噓玉米的十八種吃法,說的唾沫橫飛的樣子,心裡的那十萬匹草泥馬再次呼嘯而過。

    這個該死的老王,不,是皇帝小兒,把老子戲弄了這麼久。不時來到他家混吃混喝,原來居然深藏不漏,竟然是當今天子。難怪他幾次朝會時,聽著上面那龍袍皇帝的聲音有點耳熟呢,當時只是完全沒有想到那裡去。

    扮豬吃虎啊。

    李逍目光移向太傅李績,心想老元帥你也不厚道啊,我家的飯菜你可沒少吃,甚至我還孝敬了你我李家莊最新研究出來的香水、香皂這些,藥酒送了一瓶又一瓶的,你老就這麼對我啊。

    李績臉皮很厚,對李逍責問的目光,只是撇了撇嘴,露出老頑童般的笑容。

    李治還在那裡說著玉米粒能弄成爆米花,放熱鍋里炒,玉米粒最後便會膨脹爆裂開來·······

    「陛下。」

    御史大夫宇文節都有些聽不下去了,你堂堂一國之君,當著百官的面老說這個好吃那個好吃,哪有點明君的樣子啊。

    李績也咳嗽了兩聲。

    這下李治終於從得意興奮中回過神來,這裡可不僅只有李三呢。

    「嗯嗯,朕是要告訴諸位臣工,玉米此物,朕和李逍早就試吃過許多次了。」李治伸手讓李逍走到他面前去,「李卿,你跟大家談談玉米儲藏的問題。」

    李逍無奈走過去,結果比他也沒大幾歲的皇帝卻非要拉著他的臂膀,還一手撫著他的背,簡直跟長輩對小輩一樣。

    雞皮疙瘩都起來了。

    「回陛下,玉米種胚大,易發熱,吸濕性較強。因此在貯藏時穩定性要差點,易發熱發霉,這方面不如粟、黍。不過比起麥、稻來,卻也不差。」

    「那要如何貯藏呢?」李績望著李逍問。

    玉米的產量大家已經都親眼看到了,而皇帝也說經過他試吃,證明玉米不但可食用,而且還很好吃,不比麥稻差。現在關鍵之處還是在於是否易貯藏,要知道在唐人的主食之中,可不久是麥稻粟黍這些,還有大豆、高粱以及芋頭。

    芋頭也是一種主食,而且產量還不低,在江南道嶺南道可就有許多俚越人主種芋頭,並以芋頭為主食,但芋頭有一個缺點也是十分明顯,那就是不易貯藏。


    如果玉米也跟芋頭一樣,那雖有許多不比麥稻差的優點,但不能很好貯藏就將大大限制這種作物的推廣種植。

    「玉米貯藏主要以穗藏法和粒藏法,所謂穗藏法自然就是不用脫粒,把整穗貯藏存放。」

    說起這個,李逍自然是專家,哪怕他其實也只是個二把刀,但這裡再沒有比他更專業的人了。

    好歹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麼?

    到大東北去旅遊,那裡一年四季都能看到農民家裡存放的玉米棒子。

    「穗藏法又以堆藏法為主,玉米採下來後去掉苞葉,然後放入能夠通風的倉庫里,這樣風乾一年去除水份後,等第二年時再脫粒,甚至等到要吃的時候再脫也可以。」

    「還有一種掛藏法,先把玉米的苞葉撕開,然後編織成辮狀,用繩子連接懸掛起來,只要保持良好的通風,避免被雨淋到就行。」

    「就這麼簡單?」李績忍不住問,他家以前可是河南數一數二的大地主,家有良田千頃,僮僕數千。雖然他年紀輕輕就混社會,但對農事還是熟悉一些的。按李逍所說的,這穗藏法其實也挺簡單啊,把棒子摘下來,去除苞葉,要麼直接堆起來風乾,要麼直接掛起來風乾,不淋雨加通風就行了,多簡單啊,甚至比起麥稻粟還好收穫,還好儲藏啊。

    畢竟粟麥稻還得收割呢,還要脫粒,粟麥稻的脫粒可比玉米難多了,費時費力,還得搶天時,不能雨淋不能等,要不就易發熱發霉壞掉。

    可這玉米多簡單啊,一個好幾兩重,手一瓣就下來了,背回家除去苞葉差不多就完事了。

    「對,穗藏法就是這麼簡單。」李逍點頭。

    玉米不脫粒貯藏其實也是有好處的,沒脫粒那麼孔隙就大,空氣流通性也好,貯藏堆里的溫度和濕氣就容易隨著空氣散發出去。

    有時天氣不好,來不及及時晾曬乾燥,就只有通過堆穗堆放過冬,這樣才能把玉米粒里的水份降到安全的標準範圍內,等到合適的時間,再進行脫粒貯藏。

    整穗的玉米,穗粒緊密,玉米粒在穗軸上排列緊密,皮層光亮、果皮堅硬,更有利於貯藏,還能防蟲、防霉。

    甚至穗藏法的玉米,還能繼續保持營養成份向玉米粒內輸送,能增加玉米粒的飽滿程度,促走籽粒後熟。

    「穗藏法比較適合天氣乾燥的地方,比如關隴地區。但缺點也是有的,比較占地方。」

    李績一揮手,「這算什麼缺點,小問題。可以按你的方法,百姓收穫後,可以先穗藏乾燥,然後再脫粒。官府徵收乾燥後的玉米粒,不就行了?這樣,玉米粒入倉,既方便徵收,也便於糧倉貯藏了。」

    「太傅明見。不過若是南方地區種植玉米的話,那邊天氣濕熱,穗藏法就不如粒藏法了。」

    南方地區天氣熱,所以直接把玉米先晾曬乾,然後脫粒,就可以存進倉中了。男方溫度高,大太陽下曬乾玉米還是很快的。

    「不過南方地區貯藏玉米的話,得防受潮。」

    「那貯藏的好,能貯藏多久呢?」宇文節問,這也是個關鍵問題。最易儲藏的粟、黍,可是能夠存上十年的。朝廷的很多轉運大糧倉,就是直接挖在地下,在地下糧窖里存放,只要不打開,存上十年沒有問題。

    「玉米貯藏關鍵是能夠渡過第一個冬天,只要過了第一個冬,或者說是第二年的在夏天,那麼起碼能存三年以上,甚至在管理得當的糧倉之中,存五六年也是沒問題的。只不過,時間久了,肯定也就陳了,不論是口感還是營養都要差些的。」

    宇文節瞪大著眼睛,激動的鬍子都亂抖了。

    「五六年,你確定?」

    「五六年當然是沒問題的,就算普通農戶家裡,也能存個兩三年的。」李逍對這個還是很自信的,人家東北百姓,把玉米就掛在屋頂下,都能掛個兩三年。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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