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18小說 > 軍事小說 > 風雨大宋 > 第21章 一起抓走

    顧知縣和程縣尉得了消息,命孟都頭帶了二十個弓手,急急向著縣衙旁邊的酒樓而來。

    馬蒙在酒樓上看見,奇怪地道:「咦,今日城裡並沒有人犯案,怎麼如此大的陣仗?」

    他旁邊的女妓道:「碼頭地方,什麼人都有,許是有人犯案了,誰又說得清。」

    馬蒙連連搖頭:「這是我的地盤,哪個在這裡犯事,敢不跟我先說一聲。」

    說一出口,心中暗道不好,猛地站起身來道:「難道是來拿我的?哎呀,先回去再說!」

    正在這時,孟都頭已經帶人到了酒樓門口,高聲道:「馬蒙,我已經看見你了,乖乖受縛,不要東躲西藏露醜,大家不好看!你若是跑了,便是壞我衣食,斷不會輕饒你!」

    聽見這話,再看對面顧知縣和程縣尉到茶鋪裡面杜中宵面前行禮,馬蒙已經知道了怎麼回事。恨恨地道:「終日打雁終,被雁啄瞎了眼!罷了,既是那廝有備而來,只有認了這個霉頭!」

    說完,從窗口探出身子,朗聲道:「孟都頭,我自牢裡翻牆出來,不過飲兩杯酒而已,怎麼如此大的陣仗?都頭到這裡,我跟著走就是,何必要這麼多人!」

    孟都頭道:「你清楚便好!我已經圍住此處,你斷然是走不脫的。還是乖乖下來,聽候知縣相公發落!馬蒙,你自己作死,不要連累了別人!」

    馬蒙道:「都頭安心,一人做事一人當。稍等,我跟主人家結過了酒錢,便就下來。」

    杜中宵冷眼觀看,也不說話。

    一邊的顧知縣道:「原來這賊是從牢裡翻牆出來的,還敢當街飲酒,真是不知死活。此番捉了他回去,定要重責牢子,讓他們以後看緊一些。」

    程縣尉連連稱是。牢獄是他管下,出了這種事自己臉上無光,心裡恨得要死。

    杜中宵嘆了口氣道:「牢子自然要重責,但這賊白日越獄,還肆無忌憚地在縣城裡擁妓飲酒,實是無法無天之徒,更該重責。程縣尉,他能從牢裡翻出來,看來是個不好關的。為防以後再逃,不如重重打上一頓,再上了腳鐐,豈不穩妥。」

    顧知縣連連點頭:「最好把腿打斷,一了百了!」

    程縣尉聽了嚇一跳,忙道:「知縣,法外施刑可萬萬使不得!」

    顧知縣氣呼呼的,也不說話,看來不打斷馬蒙的腿有些不甘心。他是京官,按官階來說比杜中宵還要高一些,杜中宵也一直對他很客氣,沒想到今天出了這麼個丑。


    杜中宵只是冷眼旁觀,並不說話。什麼從牢房裡翻牆出來,杜中宵一萬個不信,他可以肯定馬蒙是被牢房的公吏偷偷放出來的。但這種事情,只要馬蒙自己攬下來,便就再無證據,你有什麼辦法?剛才孟都頭說的不要連累別人就是這意思。他們這些人,也有自己的行事原則。

    州縣的牢獄,用杜中宵前世的說法,就是公安局的看守所,並不是服刑的地方。這種地方本身看管並不嚴密,甚至直接租賃民房的也所在多有。犯人逃出來吃吃喝喝,又不逃走,怎麼懲罰都無明文。

    可憐顧知縣卻看不透這些花頭,只是在那裡生氣,不住吩咐程縣尉重懲牢子和馬蒙。

    不大一會,馬蒙從酒樓上下來,孟都頭帶了弓手拿住,押到杜中宵和顧知縣面前。

    看著杜中宵,馬蒙昂然笑道:「是小的眼拙,沒看見官人在這裡,要吃這一次苦頭。」

    杜中宵不動聲色,對孟都頭道:「酒樓上與囚犯一起飲酒的女子,也一起拿了。這廝專門從牢裡出來,與這女子見面,誰知道是為什麼事情!此人是天生的賊骨頭,不得不小心謹慎。拿了那女子,詳細問她到底與這賊說了些什麼,因何聚會。」

    孟都頭叉手應諾,轉身去了。

    馬蒙心中暗叫不好,煙花女子哪受得了訊問,必然把自己的話一五一十地說出來。本來小罪,因為編排杜中宵,就不知道結果如何了。官官相衛,顧知縣本來就已經氣炸了肚皮,再聽到這些,不活活把馬蒙打死,也要剝一層皮下來。

    想到這裡,馬蒙不由打了個冷戰,高聲道:「那不過是個唱曲的姐兒,我一個飲酒氣悶,尋他來唱曲開心。官人,小的犯罪,何必連累別人。四處問一問,誰不知道苗四姐在這一帶唱曲!」

    杜中宵冷冷地道:「你們這些賊人行事,豈可以常理揣測。你也不過是個牙人,卻家財無數,豢養了多少游手閒漢。抓進牢裡,還能夠翻牆出來,公然擁妓飲酒。那女子焉知不是什麼厲害人物?」

    要在政治上有所作為,杜中宵愛惜自己的名聲,一向規規矩矩辦事,不想法外用刑。不然,自己一時爽了,從此給政敵留下了把柄,不知什麼時候就被人拿出來說事。所以對付馬蒙,杜中宵一直都是按照律法和常例辦事,哪怕一時氣悶,要花費大量時間精力,他也在所不惜。但杜中宵也不是書呆子,知道對付這種小人,旁門左道的辦法更加有效。他不動手,自有別人動手。

    與韓月娘在茶鋪里坐了這麼長時間,杜中宵早就看出來馬蒙認出自己了。看出自己,還大搖大擺在那裡喝酒,隨便想想就知道這廝定然不會說什麼好話。這話自己不想聽,可要他們說給顧知縣聽。

    馬蒙不知杜中宵是真地認為苗四娘是什麼盜賊同夥,還是借題發揮,但知道她一旦把自己編排杜中宵的話說出來,定然是大禍。自己違法犯罪都沒有什麼證據,最多受些皮肉之苦,反正縣城公吏中有自己人,並不會出什麼大事。但一旦惹怒了這些官員,使出法外施刑的手段來,可就不好說了。

    孟都頭帶人押了唱曲的苗四娘,從酒樓出來,到了杜中宵面前,拱手復命。

    杜中宵對顧知縣道:「知縣,犯人是從本縣的牢房裡出來,自該縣裡審問。此賊奸猾無比,務必窮究。正是因為有這種奸滑小人,地方才不得安寧。」

    顧知縣慨然道:「從事安心,此案我必親自審理,斷不會放過他!——對了,從事恰逢其會,不如到縣衙里坐一坐,我們一起審理出何?」

    杜中宵搖了搖頭:「我帶了家眷在此,就不到縣衙去了,知縣勞心。」

    說完,招呼了柴信和幾個隨從,與韓月娘一起離去。既然已經抓住了馬蒙的把柄,自己又何必參與進去。顧知縣這種迂腐一些的人,真動起怒來,才適合收拾這種人。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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