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18小說 > 都市小說 > 重生潛入夢 > 九百四十四章 突突司機

    雖然拉達她們都不清楚這位穿著紗麗的辛格是從哪兒蹦出來的,更不清楚她的身份和與洪濤的關係,但是她們很快就接受了這位美麗的印度女人。≧,因為她不光英語說得大概能聽明白、受過高等教育,而且還對印度的文化和歷史有著很全面的了解,對於她們這種頭一次來到這裡,並且什麼都好奇的人來說,辛格是最適合不過的導遊。

    眾人出了南德娜哥哥家的院子,並沒急於去找出租車,而是沿著林蔭道先漫步了一會兒,一邊觀察著這片孟買的富人區到底是什麼樣子,一邊聽辛格給大家從總體上介紹孟買這座城市的特點。

    按照辛格的說法,孟買算是全印度成分最複雜的城市,因為它嚴格意義上講,是一座移民城市,目前居住在這裡的人中,真正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很少。這裡有馬哈拉施特拉人、古吉拉特人、帕西人,還有南印度和北印度幾乎所有邦的人。另外還有被波斯驅逐的回教徒、阿拉伯海對面的伊斯蘭教徒、葡萄牙和英國人的後裔、移民海外的印度人後裔。在他們當中,既有高種姓也有低種姓還有賤民,既有大明星、醫生、律師、模特、藝術家、商人,也有手工業者、民工和犯罪集團,可謂是五花八門、無所不有了。

    孟買市區位於一個半島的頭部,西邊是阿拉伯海,東邊是孟買灣,是個深水避風良港,同時也是印度最大的海港。孟買在印度的經濟、商業、娛樂行業里算是龍頭老大了,印度儲備銀行、印度國家證券交易所都設在這裡。還有很多大公司的總部,著名的寶萊塢大本營也在這座城市。這也是為什麼這裡雲集了全印度幾乎所以人種的原因之一吧。

    班德拉區在孟買的西部,東邊有一條馬西姆河。要是想從班德拉區直接步行過河有點遠,大家開始找出租車。印度的出租車都是統一顏色,黑車身、黃車頂,車型也是統一的,是印度本國的產品,不知道叫啥牌子,反正看上去有點像老上海。但是在印度幾乎所有的城市,出租車並不是出行的首選,它們的數量並不多。滿街跑著的都是一種三輪摩托車,也是黑黃兩色,帶著鐵皮車廂,還有計價器,算是正規的出租車,不是黑車。

    既然來了這裡,那就應該嘗試一下當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,所以洪濤他們也攔下來一輛這種三輪摩托車,按照辛格的叫法。這玩意叫「突突」,還真形象,開起來確實是突突突的響。

    這個突突司機是個看不出歲數的男人,因為他留著一臉大鬍子。都已經花白了,再加上一臉的滄桑,估計應該有35-60歲之間吧。按照印度男人的習慣。絕大多數都是要留鬍子的,要是碰上了那種用布包著腦袋、鬍子和頭髮一樣長的男人。那他就是錫克教徒,他們一輩子都是不允許理髮和剃鬍子的。

    突突司機看到洪濤他們一共有6個人。就和辛格用印地語交流了起來,洪濤雖然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,但是看明白了。這位突突司機想讓洪濤他們都上他的車,然後讓辛格給他多加一些車費,但是辛格不干。別說辛格不干,洪濤也不能幹啊!在他看來,這個小摩托車最多坐3個人,鑑於現在天氣這麼熱,就只能做2個人,要是大家都擠在裡面,洪濤寧肯走著。

    一串三輛突突衝過馬西姆河,很快就消失在孟買市區那些並不寬敞且擁擠的街道上,他們首先要去的就是印度門。法國有凱旋門,中國有**,印度也有門,就叫印度門。這個類似凱旋門一樣的建築是1911年為了迎接印度皇帝、英王喬治五世建造的,後來一直做為迎接君主國重要人物的地點。

    在印度門對面,還有一個座看上去更輝煌的建築,什麼風格洪濤也不清楚,這就是與新加坡萊弗士酒店並稱為亞洲之星的泰姬瑪哈酒店。它是在1903年由一位叫做賈姆謝特吉.塔塔的孟買富商建造的,建造原因還有個小故事。說是這位塔塔先生當時去一家餐廳吃飯,結果被人攔住了不讓進,因為這家餐廳只接待歐洲人。他一生氣,結果就出資在孟買建造了這麼一家豪華酒店,大堂里的鋼架結構和埃菲爾鐵塔都是出自同一批材料,是專門從法國買回來的。


    除了照幾張相片之外,洪濤對這種玩意沒什麼喜好,他對當地老百姓的生活更好奇,所以硬逼著辛格帶他們去城裡的普通居住區里去看看。辛格雖然不太同意洪濤的想法,可是她攔不住也不敢攔,只好和那三位突突司機交流了一下,最終用1500盧比的價格達成了一筆叫交易,就是由他們三個陪同,一起去其中一位司機的家中做客。洪濤對於辛格的辦事能力和理解能力表示了讚賞,他要的就是這個調調,光看這些古建築有個毛意思,去逛大商場更是耽誤時間。

    這位司機的家可不近,都快開到賈特拉帕蒂.希瓦吉國際機場了,他才拐進了一大片平房區。這可真叫一大片啊!黑壓壓的一眼望不到邊兒。莉莉家的那一大片貧民區洪濤覺得就很可觀了,可是和這裡比起來,只是一個小邊角而已,小到洪濤一時半會兒都估算不出來比例。

    「這裡住了300萬人,機場另一邊還有兩三個這樣的地方,只不過沒有這裡大,一共住了差不多500萬人口吧。你確定要進去?不如就在周圍看看吧……如果讓南德娜姐姐知道我帶你來了這裡,我會挨罵的。」辛格還是不願意讓洪濤繼續前行,連苦肉計都用上了。

    「沒關係,她以後不會再罵你了,因為她沒機會啦,多聽幾句吧,說不定你們會很久都見不到,鄉音還是很重要滴!」可惜她面對的是洪濤,啥計也不太好使,除非他自己不想去,否則不撞南牆不回頭。

    「洪濤,我有點害怕……要不咱們還是出去吧?」在外面看是一回事兒,真的進入其中又是另一回事。

    這片貧民區里悶熱、潮濕、陰暗,一股子下水溝味兒不說,蒼蠅還巨多,都快趕上澳大利亞的農場了。最讓人心裡發顫的不是這些四處飛舞的小生靈,而是那些就站在房門前、道路邊、拐角處,愣愣的看著自己的本地人。

    這些人怎麼說呢?要是說他們表情兇惡吧,也談不上;要是說他們木訥吧,也不準確;具體什麼感覺洪濤也不清楚,反正總是覺得自己看他們是在看外星人,而他們看自己的時候也和看動物一個眼神兒。

    「他們是幹嘛的?乞丐?」摩托車在拐過一個狹窄的路口時,不得已剎住了車,因為前面走著幾個衣衫襤褸的人,看到摩托車和第一輛車上坐著的洪濤時,立馬就小跑了起來,不是跑過來,而是四散奔逃。

    「賤民……和我一樣!聽到他們身上的鈴鐺聲音了嗎?在昨天遇到你之前,我也要在腳腕上綁一串鈴鐺,只不過我母親留下的房子要比這裡好一些。」辛格剛說了一個單詞,就很謹慎的看了一眼司機的背影,然後紅著臉趴到了洪濤的肩頭,在他耳邊小聲的說了幾句。

    「為什麼要掛鈴鐺?你不掛鈴鐺別人也不會認出你的身份吧,你的膚色不是挺白的嗎?」洪濤覺得用鈴鐺來區分這些所謂的賤民,不太管用,像辛格這樣的女孩子,穿上一身乾淨漂亮的紗麗,誰能從外表看出來她的種姓呢?

    「那樣沒用的,如果沒有身份證明就找不到工作,身份證明上就有我的情況。而且周圍的人都知道我的來歷,一旦被發現不佩戴鈴鐺,就會被轟出這一片,連我母親都會跟著我遭殃的。其實那些鈴鐺並不全是為了標記身份,而是要提醒別人提前躲開我們,因為我們是不潔的人,接觸我們會有厄運的。」辛格搖了搖頭,對於洪濤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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